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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在公路两侧进行爆破、开山、采矿、伐木和建筑施工可能危及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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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邢台市行政审批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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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临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
联系电话 |
718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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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五的上午9:00 ---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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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38条、《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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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标准 |
有危险公路、公路设施安全的可能时,从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报告当地公路管理机构,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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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申请人申请 2、勘察 3、报批 4、复勘 5、批准申请和采取的补种措施
6、验收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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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申请书 2、施工地点 3、设计图 4、拟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爆破许可证明 5、施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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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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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采取保护措施费用。自行采取保护措施验收批准后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