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
  

事项名称

占地、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

办事地址

邢台市行政审批政务大厅

受理窗口

临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联系电话

7185626

办理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的上午900 ---下午500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44条、《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9

审批标准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 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审批程序

1、申请人申请 2、勘察  3、报批 4、复勘  5、批准 6、交纳赔(补)偿费 

7、批准施工 8、验收

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施工地点 3、设计图  4、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5、施工期限 

承诺时限

15

收费标准

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河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冀交字[1998]48号)。占用公路用地1//平方米。公路改线按工程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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