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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占地、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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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邢台市行政审批政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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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临城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 |
联系电话 |
7185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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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 ---- 星期五的上午9:00 ---下午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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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44条、《路政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号)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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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标准 |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 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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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1、申请人申请 2、勘察 3、报批 4、复勘 5、批准 6、交纳赔(补)偿费
7、批准施工 8、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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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
1、申请书 2、施工地点 3、设计图 4、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5、施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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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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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河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冀交字[1998]48号)。占用公路用地1元/天/平方米。公路改线按工程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