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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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用途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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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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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行政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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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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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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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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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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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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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土地登记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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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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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审查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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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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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申请书
2、项目批文
3、规划证可证
4、宗地图
5、契税缴纳证明
6、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双方协议
9、土地证
10地上物权属证明
11权属来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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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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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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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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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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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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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10元/本,个人5元/本
1000平方米以下为10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500平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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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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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国土[籍]字第93号、中办发[1993]10号、中办发[1993]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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