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用途变更审批
  
事项名称

改变用途变更审批

办事地址

临城县行政审批中心

受理窗口

国土局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5:00

设立依据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法字第184号《土地登记规则》

办事程序

受理   审查   发证

申报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项目批文

3、规划证可证

4、宗地图

5、契税缴纳证明

6、营业执照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双方协议

9、土地证

10地上物权属证明

11权属来源材料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

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

收费标准

单位10元/本,个人5元/本

1000平方米以下为100元,1000平方米以上每超500平方米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

收费依据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中办发[1993]10号、中办发[1993]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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