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集体用地租赁(农用地租赁)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用地集体用地租赁(农用地租赁)

办事地址

 

受理窗口

国土局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的上午9:00——下午5:00

设立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上报县和市、省人民政府审批

申报材料

1、  租赁集体土地申请报告(双方);

2、  项目批文;

3、  批注证书;

4、  营业执照;

5、  法人身份证明;

6、  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7、  土地利用现状;

8、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

承诺时限

 

收费项目

目前我省没有允许农用地租赁的相关文件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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