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事项名称

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办事地址

 

受理窗口

国土局

联系电话

 

办理时间

星期一 —— 星期五的上午9:00——下午5:00

设立依据

《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报县人民政府

申报材料

1、  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经年检合格);

2、  地上物产权证及他项权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4、  受让方项目批文;

5、  双方法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书);

6、  地价评估报告;

7、  转让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8、  转让方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  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地块凭成交确认书;

10、转让方土地转让申请报告;

11、其他材料;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收费。

返回首页 | 临城简介 | 政务信息 | 办事大厅 | 招商引资 | 便民服务 | 管理登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城县人民政府

本网站由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9-7199801  电子邮箱:lcxrmzf@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