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代理记账资格
办事地址 临城县财政局(临城县大通街38号)
受理股室 临城县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股 联系电话 7191319
办理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五的上午8:30---下午5:00
设立依据 财政部令第27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办事程序 受理 初审 市局复审 签发
1、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资格许可的申请报告;
2、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学历证明、会计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申报材料 4、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或人事部门颁发的待业、下岗或事业证明;
5、接受被代理人代理记账的业务操作规程及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6、拟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公司《章程》(章程中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
7、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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