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审批项目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审批依据

《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所需资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3、合伙协议;4、出资权属证明;5、经营场所证明;6、代表或代理人委托书。

审批时限
15日内准予登记,核准决定作出后10日内颁发营业执照
收费标准
登记费:300元,副本费每本: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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