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调查、勘探、发掘证明
  

审批项目

文物调查、勘探、发掘证明

审批依据

《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
所需资料

1、单位申请书;2、项目的内容简介;3、选址的位置及范围

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如有文物遗存按发掘完工日期计算)。
收费标准
文物调查预算定额500-1000元/平方公里,勘探预算定额4.16元/㎡计算。

返回首页 | 临城简介 | 政务信息 | 办事大厅 | 招商引资 | 便民服务 | 管理登入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城县人民政府

本网站由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319-7199801  电子邮箱:lcxrmzf@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