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粮食局 |
(一)组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政策、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粮食流通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行政复议,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 (二)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实施意见;以及指导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三)制定和组织落实国家粮食定购任务;落实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执行粮食质量标准、检验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市场供应,保证军队粮食供应,保障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和国家重点项目粮食供应;指导全县粮食企业按世贸规则经营和管理;搞好粮油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扩大经营粮食企业和进出口业务,提高粮食企业经济效益。 (四)根据国家储备制度的有关规定,委托代管各级储备粮,负责指导全县粮食储存安全管理。 (五)培育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制定全县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管理粮油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粮油商品入市,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六)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制定和落实消化新老挂帐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收购资金。 (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布局;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投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 (八)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推进全县粮食流通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全县粮食系统粮油、饲料、食品等工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在搞好本行业基础上发展多种经营。 (九)管理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业务统计、人员、工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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