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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适合本县农业综合开发的具体方针、政策以及管理、实施和检查验收办法。
(二)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
(三)组织考察评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负责黄淮海平原土地治理项目、科技示范项目及多种经营龙头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扩初设计的审核和申报,经上级批准后,对项目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县四荒开发治理,为县政府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战略提供科学依据和合理规划,定期检查督促各乡镇开发工作的进程及结果。
(五)组织调查农业后备资源情况。
(六)搞好区域农业开发规划及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商品基地的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
(七)优化和选择与我县农业生产条件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制定区域农业开发总体布局的科学方案。
(八)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的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九)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承办国家及省市农业开发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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