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临城县工业促进局主要职责是:
1、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3、组织拟定本县工业方面的综合经济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4、负责拟定全县工业行业(含电力、医药、食品行业)规划和地方性政策,实施行业管理。
5、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及省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银行贷款方向,进行项目登记备案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企业的海外投资。
6、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制订和公布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实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贯彻实施和研究制订我县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
7、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地方性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贯彻执行上级机关下达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品计划。
8、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企业改革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有关意见,研究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扭亏脱困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9、研究企业技术进步政策,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财政企业拨款资金的管理;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作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10、负责县属企业的党建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及组织人事工作。
11、负责行业协会管理工作。
12、负责县属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县属企业的群团(工、青、妇)工作。
13、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设在工业促进局内,对外保留名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企业改革工作,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组织实施兼并破产,负责企业集团的组建与规范。
14、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