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计划生育局 |
(一)贯彻落实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负责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和考核。 (三)拟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四)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健康服务规划与规范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工作。 (五)编报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算、决算;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六)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各乡镇对流动人口、城镇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协同县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综合治理,共同推动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开展。 (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查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各种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承办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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