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建设局 |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有关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工程建设、县城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城容城貌有关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负责编制县城建设、市政设施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监察指导。参与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发展规划以及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和编制。 4、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工程风险管理;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筑装饰装修业的管理;对建筑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市政施工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等资质实行程序管理;对工程施工、监理和勘察设计咨询等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程序管理;负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业、咨询业的行业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严重违犯工程建设编制性标准行为的调查处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程序管理;负责建筑工程竣工备案工作。 5、负责县城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组织实施,编制年度使用计划和中长期工程建设计划,并对当年各项城建资金的使用实行定时调拨、监督检查和管理。 6、负责县城监察管理及协调容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县城建设、综合开发工作和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和管理县城乡镇房屋确权发证、评估抵押和租赁、买卖等房地产交易工作。 8、负责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墙体材料革新等技术的开发利用、建筑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使用及设备管理工作。 9、负责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园林、绿化、路灯、便道硬化、公交站场、煤气热力、地下管沟、给排设施、公面)建设管理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