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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县农业局

农业局为县政府主管农业、农业机械和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和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农业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研究提出深化我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保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
3、指导管理农村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审计管理,规范农村财务秩序。负责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
4、制定全县农业科技、农机、教育、技术推广、高效农业的规划,组织科技课题的技术攻关和农业项目的初审,指导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5、负责农业结构的布局调整,研究农村市场,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流通。收集农业信息统计,包括农产品价格信息、农业机械信息、市场供需信息,及时掌握农业生产中的病、虫、风、旱、雹等自然灾害和农情信息。
6、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主要是优种引进和繁育推广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种子、化肥、农药案件,杜绝假冒伪劣种子进入市场。同时对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的植物检疫工作,注重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保护农业的安全生产。
8、负责全县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土壤监测和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绿色食品,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监测和管理。
9、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的推广、管理和监督作业,实施对农机驾驶员、操作手的技术培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10、负责农业机械运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农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参与重大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农机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网点建设,制定服务活动规范和质量标准。
12、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评审维修企业等级和农机维修行业工人技术培训、技术等级考核评定等。
13、水果种植作为种植业管理职能的一部分,调整划归县农业局管理。
14、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械编制工作等。
15、承办县政府及以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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