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畜牧办 |
(一)贯彻国家畜牧业、渔业法律法规,组织拟定畜牧业、渔业地方性法规。 (二)拟定全县畜牧业、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拟定畜牧业、渔业产业政策,引导畜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负责较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和申报工作,指导畜牧业区域开发、市场体系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县畜禽水产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指导生产、繁殖和推广畜禽水产良种工作。 (五)负责全县畜产资源、草地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建设,制定草地资源、农作物秸杆资源、渔业水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 (六)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渔政、饲料执法、饲料检测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畜禽防疫、检疫和水生动物病害防治检测工作,监督检查牧渔业法规的执行。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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