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规范税收秩序,减少税款流失,切实增加财政收入。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税收专项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税收征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立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为目标,坚持依法治税,科学治税,综合治税,充分调动一切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清缴企业欠税,着重解决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堵塞税收漏洞,提升征管水平,逐步建立起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税收征管体制和法治、有序的税收秩序。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清理范围:2006年和2007年度,全县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清理重点:本次税收专项清理的重点是矿山开采、选矿、交通运输等三个重点行业,以及漏征漏管户、抗税不缴的钉子户等。

    三、清理时间、方法和步骤

    清理工作从2008年4月10日开始至2008年6月30日结束,时间80天,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和主动申报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以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税收清理的意义和措施,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同时,各企业要对06年以来的纳税情况认真进行自查,主动补缴欠税,对企业主动到税务部门补办税务登记、如实申报并补缴税款的,只补税,不罚款,不追究责任。

    (二)重点清理阶段(5月1日-6月20日)

    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清理小组,深入到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进行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相关信息要及时汇总、分析和研究,做到边清理边整改,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

    对矿山开采和选矿企业的清理

    1、摸底排查。由税收清理小组深入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逐企业填报《企业纳税情况信息登记表》。

    2、分析。根据《企业纳税情况信息登记表》和电力、商务等部门报送的有关企业用电量、火工品用量等信息,逐企业进行对比、分析研究,筛选出纳税异常的企业,调取和审查其帐簿,对不能提供帐簿或帐簿不能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的,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确定企业应补缴税款。

    3、取证。对群众举报和有重大偷税嫌疑的开采企业,由安监、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对企业开采现状进行实地勘测,将其作为税务机关核定税款的主要依据。

    4、约谈。由税收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清理排查出的异常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缴欠税。

    5、税收保全及强制措施。对在税收专项清理过程中,不积极配合、逾期拒不缴纳税款的企业,除采取冻结企业帐户,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等税收保全措施外,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关停等行政强制措施,依法追缴企业欠税;对逾期不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抗税的,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除追缴其欠税和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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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9 14: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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