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临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风险隐患排查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全面掌握风险隐患情况,有效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完成好奥运安保工作,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全面准确掌握风险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对风险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安全评估、统计汇总,加强动态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治理整改力度,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建立长效机制。

    (二)职责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所属企业、学校、村委会及各行业风险隐患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以及本行政区域各类风险隐患监管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安排指导、规范本行业或领域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共同做好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监管工作。其中:

    1、煤炭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2、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3、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商场超市风险隐患排查以消防、治安为主要内容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县教文体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4、各企业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环保局负责。

    5、交通运输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6、各医院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7、全县各类学校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教文体局负责督办。

    8、重点民营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县中小企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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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6 1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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